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通电子”、
“发行人”或“公司”)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8号〕)(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深证上〔2025〕267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
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深证上〔2018〕279号)(以
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圳市场**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
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24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
细则》”)、《**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以
下简称“《承销业务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
证协发〔2025〕57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网
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4〕27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
监管规定以及自律规则等文件组织实施**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
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
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
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
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网上发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适用于**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证
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8号〕)、《**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公
(深证上〔2025〕267号)、
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深圳市场**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深证上〔2025〕
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
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5〕57号)和《**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
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4〕277号),请投资者关注相关规定的变化。
本次发行价格16.42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归母净利润的摊薄后静态市盈率为20.39倍,低于同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
市盈率38.10倍和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
的平均静态市盈率28.19倍;对应的发行人前四个季度(2024年4月至2025年3月)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的摊薄后**市盈率为20.19倍,低于
同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市盈率35.54倍和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的平均**市盈率26.80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
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
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敬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方式、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回拨
机制及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深圳
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
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
“《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
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17.73 元/股(不含 17.73 元/股)的
配售对象**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17.73 元/股,且申购数量小于 900 万股(不含
以上过程共剔除 79 个配售对象,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63,530 万股,约占本
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 6,314,870 万股的 1.0060%。剔除部
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
计表”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6.42 元
/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5 年 6 月 20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5 年 6 月 20 日
(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为 16.42 元/股,本次发行
的价格不高于剔除**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
**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
**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
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
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
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以下简称“四个数孰低值”)。
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参与战
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发行人的**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
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招商资管信通电子员工参与主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以下简称“信通电子员工战配资管计划”)。根据**确定的发行价格,
信通电子员工战配资管计划**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380.6333 万股,约占本次
发行数量的 9.76%。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78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最
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78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本次发行初始战略
配售数量与**战略配售数量相同,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无需向网下发行进行回拨。
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
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
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方面,发行人的**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
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票限售期为 12 个月,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
配股票限售期为 18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
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证监
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股申购。
商)将根据网上申购的情况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T 日)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
制,对网下、网上的发行数量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
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主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
告》”),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T 2 日)16:00 前,按**确定的发行价格与
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
(T 2 日)16:00 前到账。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
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的新股**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
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当日获配新股**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
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
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摇号中签结
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5 年 6 月 24 日(T 2 日)
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
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
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
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
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采取不
得参与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
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采取不得参与网下
询价和配售业务、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
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
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
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投资,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 2025 年 6 月 19 日(T-1 日)公告的《山东信通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解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的合理性。
(1)根据**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
分类指引》(2023 年),公司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C39),截至 2025 年 6 月 17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计算机、
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8.10 倍。
(2)截至 2025 年 6 月 17 日(T-3 日),《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
露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具体如下:
T-3 日收盘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非前 EPS 非后 EPS 率-扣非前 盈率-扣非后
(元/股)
(元/股) (元/股) (2024 年) (2024 年)
算术平均值(剔除负值及异常值) 26.61 28.19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5 年 6 月 17 日。
注: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智洋创新 2025 年一季度亏损且净利润同比大幅下滑;因此智洋创新、申昊科技、优**未纳入同行业上市
公司市盈率算术平均值计算范围。
本次发行价格 16.42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4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0.39 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
司 2024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
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38.10 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
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
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本次发行的定价合理性说明如下:
与行业内其他公司相比,发行人在以下方面存在**优势:
公司一直以来积极探索新一代通信技术、边缘计算、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与
电力、通信等下游客户的融合应用,重视技术积累和发展核心能力,通过自主研
发已取得了一系列研发成果,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拥有授权发明专
利 123 项。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公司技术优势明显,通过多次优化迭代公司核心
技术,大幅提升了公司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例如产品能耗、图像识别准确率、
数据访问速度等。
公司先后被有关部门授予“**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山东省人工智能领
军企业”、“山东省**软件企业”、“山东省瞪羚企业”、“山东省高端品牌
培育企业”等荣誉,2021 年 7 月被**评选为“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此外,公司受**电网邀请,参与起草、修订《Q/GDW12068-2020 输电线
路通道智能监拍装置技术规范》**电网企业标准;与**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
院、山东理工大学、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等单位共同承担了行业标准《SJ/T11896-
开发布;与**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机械工业北京电工技术经济研究所、紫
光恒越技术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承担了**标准《GBT22698-2022 多媒体设备安
全指南》的编制工作。
公司已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相关认
证,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对公司的各业务流程进行严密、系统的管
理控制,为公司的产品质量提供有效支持。同时,公司多项产品取得了**电力
企业联合会、淄博市科技局等的科技成果鉴定报告,验证公司产品具有**竞争
优势。
势产品名单,公司成功入选。2019 年 11 月,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示了 2019
年度山东省首台(套)技术装备和关键核心零部件及生产企业名单,公司输电线
路可视化智能巡检装置及系统成功入选。2020 年 4 月 13 日,山东省工业和信息
化厅公布第二批“现代优势产业集群 人工智能”试点示范企业及项目,发行人
“基于人工智能的输电线路可视化智能巡检装置及系统的示范应用与产业化”
项目成功入选。2020 年 5 月 20 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公布“2019 年物联网
关键技术与平台创新类、集成创新与融合应用类项目”,发行人“基于边缘智能
的输变电隐患与缺陷预警泛在电力物联网应用”成功入选。2020 年 5 月 25 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公布“2019 年工业互联网 APP **解决方案”,发行人
“泛在电力物联网输电线路综合监测及管控应用解决方案”成功入选。2020 年
路可视化智能巡检装置及系统成功入选。
成果被评为 2023 年度电力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并已入选**科技司组织
开展的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典型应用案例。2025 年 3 月,公司“基于实时
三维重构与隐患精准检测的智慧运维技术及产业化”入选**高新技术司
息化部等七部门发布的《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联科
〔2024〕)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4 年未来产业创新发展
**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未来信息”领域专注于“推动下一代移动通
信、卫星互联网、量子信息等技术产业化应用,加快量子、光子等计算技术创新
突破,加速类脑智能、群体智能、大模型等深度赋能,加速培育智能产业”,“标
志性产品”则代表未来产业发展方向,且已实现产业化,能切实体现前沿技术突
破并具有良好应用前景的产品。
由此可见,公司基于自身经营能力和竞争优势,已逐步形成了以技术、研发
为核心竞争力的业务模式与生产制造体系,产品具备较强竞争力。
公司深耕工业物联网制造行业多年,凭借扎实的研发实力、优良的产品质量
和服务能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迅速,获得了下游客户的充分认可,与**电网、
南方电网、**联通、**移动、**电信等**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
作关系,积累了丰富优质的客户资源。
公司优质客户不仅保证了公司经营的稳健性,其在使用公司产品的过程中产
生的海量数据,为公司产品后续升级迭代提供了**的数据支持,例如公司输电
线路智能巡检系统长期运行,每天可产生百万数量级的图像数据,公司通过深度
数据处理和分析,形成了覆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多种复杂地形地貌和环
境特征的输电线路通道隐患样本库,在此基础上,公司持续优化迭代检测算法,
保证了具有竞争力的模型适应性和准确率。
公司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研发人才梯队的建设,通过多种渠道吸引**人才,
设立了经**人事部批准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立了一只具备较强研究能
力的研发队伍,主要研发人员具有工业物联网领域研究的丰富经验,研发技术水
平在**业界具有竞争优势。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研发团队已达到 224
人,占公司总人数的 32.51%,涵盖了软件开发、信息工程、电子通信等多个学科
领域的研发人才。
综上所述,发行人具有技术优势,并参与或主导多项行业标准的制定;发行
人产品以及项目成果多次获得行业重要奖项,研发能力获得行业和客户认可;客
户结构良好、客户合作较为稳健且不断走向深入;发行人具有丰富的人才储备,
在电力、通信智能运维等领域走在行业前列。发行人具备突出的行业影响力、研
发能力、客户资源、人才资源等竞争优势。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定价系在参考了所属行业平均水平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平
均水平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了发行人的技术创新、成长空间、产品及服务等优势
后确定,定价具有合理性。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
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数量为 509 家,管理的配售对象数量为 7,058 个,占剔除无效报价后所有配售对
象总数的 97.95%;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6,193,560 万股,占剔除无效报
价后申购总量的 98.08%,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战
略配售无需回拨)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 3,308.53 倍。
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本公告附表“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
价格 16.42 元/股对应募集资金总额为 64,038.00 万元,高于前述募集资金需求金
额。
真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合
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
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四个数孰低值”。**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
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市场风险,
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
本次新股发行。
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64,038.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7,674.80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56,363.20 万元。如存在尾数差异,
为四舍五入造成。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
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
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
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
风险。
重要提示
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
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上申购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
深交所主板上市。
根据**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
引》(2023 年),信通电子所属行业为“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业”。
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15,600.00 万股。
本次发行的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780.00 万股,占发行数量的 20.00%。
根据**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由信通电子员
工战配资管计划和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
获配数量为 78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其中,信通电子员工资管
计划**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380.6333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9.76%;其他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399.3667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
股份数量的 10.24%。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战略配售数量相同,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无
需向网下发行进行回拨。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1,872.00 万股,占扣除战略
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1,248.00 万股,占扣
除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40.00%。**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
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并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
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及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
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6.42元/股,网下不再进
行累计投标。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3.46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5.30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7.94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20.39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配
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参与网上申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不
得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未参与战
略配售的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除外。
(1)网下申购
本次发行网下申购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T日)9:30-15:00。本次发行网下
申购简称为“信通电子”,申购代码为“001388”。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
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
售对象名单见本公告附表“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被标注为“有效报
价”部分。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本次网下申购。
在参与网下申购时,网下投资者应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管理的
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保荐人(主承销
商)在发行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16.42元/股。
申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
在参加网下申购时,网下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2025年6月24
日(T 2日)缴纳认购资金。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
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
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监会、深交所和
**证券业协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
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
圳)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
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
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
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
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
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
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2)网上申购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T日)9:15-11:30、13:00-15:00。
售存托凭证市值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
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网上投
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以下
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2025年6月18日(T-2日)
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
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
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
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
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
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
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申购量
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数量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2,000股,同时不得超
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
度,**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对于申购数量超过按市值计
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对于申购
数量超过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该委托视为无效委托予以
自动撤销。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
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
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
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
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
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2025年6月18日(T-2日)日终
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
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配售的**网下有效配售对象,需在2025年6月24日(T 2日)8:30-16:00按照**
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2025年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
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
的,该配售对象**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
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
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2025年6月26日(T 4日)刊登的《山东信通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
结果公告》”)中披露网下、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人(主承销商)
的包销比例,列表公示并着重说明获得初步配售但未足额缴款的网下投资者。
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
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违约情况报**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
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采取不得参与网下询价
和配售业务、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
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采取不得参与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
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5年6月24日(T 2日)公告的《网
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5年6月24日(T 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
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
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
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
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
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
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
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详见本公告“二、
(五)回拨机制”。
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5年6月12日(T-6日)披露于**证监会指定网
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
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上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
商)在此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招股意向书》中“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因素”
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
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
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
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信通电子 指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主
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商、招商证券
结算平台 指**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
指本次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3,900.00万
本次发行
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拟在主板上市的行为
指根据战略配售相关规定,已与发行人签署战略配售协议的投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
资者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向配售对象根据
网下发行 确定价格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
网下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下实际发行数量)
指本次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
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1万元以上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
网上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上发行数
量为回拨后的网上实际发行数量)
指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要求的可以参与本次网下询价
网下投资者
的投资者
指网下投资者所属或直接管理的,已在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
配售对象 可参与**公开发行股票网下申购业务的自营投资账户或证
券投资产品
指除参与网下询价、申购、缴款、配售的投资者以外的日均持
网上投资者 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符合《深圳
市场**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所规定的投资者
是指网下投资者申报的不低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确
定的发行价格,且未作为**报价部分被剔除,同时符合发行
有效报价
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要求的投
资者报价
指符合本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按照规定的程序、
有效申购
申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一致、申购数量符合有关规定等
有效申购数量 指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在初步询价阶段填报的申购数量
网下发行专户 指**结算深圳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银行账户
指2025年6月20日(T日),为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日和网下申购
T日
日
指《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
《发行公告》
市发行公告》,即本公告
元 指人民币元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一)初步询价情况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17 日(T-3 日)的 9:30-15:00。截
至 2025 年 6 月 17 日(T-3 日)15:00,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
电子平台共收到 580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7,214 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
息,报价区间为 12.08 元/股-30.10 元/股,对应的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6,321,900 万
股,对应的申购倍数为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3,377.08
倍。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情况请见本公告附表“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
经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核查,有5家网下投资者管理
的6个配售对象未按《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的要求提交相关核查材料;有2家网
下投资者管理的2个配售对象属于禁止配售范围。上述7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8个
配售对象的报价已被确定为无效报价予以剔除,对应的拟申购数量总量为7,030
万股,具体请见本公告附表“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被标注为“无效
报价”的部分。
剔除以上无效报价后,其余579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7,206个配售对象**符
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条件,报价区间为12.08元/股-30.10
元/股,对应的拟申购数量总和为6,314,870万股。
(二)剔除**报价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上述剔除无效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对
所有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所属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拟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
拟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
量上按申购时间(申购时间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记录为准)由后到先、同
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购时间上按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
生成的委托序号顺序从后到前,剔除报价**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部分为
剔除无效报价后的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当拟剔除的**申报价格部分
中的**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部分
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17.73 元/股
(不含)的配售对象**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17.73 元/股,且拟申购数量小于
申购总量为 63,530 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
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剔除无效报价和**报价后,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为 544 家,配售对象为
次发行剔除无效报价和**报价后剩余报价区间为 12.08 元/股-17.73 元/股,拟
申购总量为 6,251,340 万股,整体申购倍数为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战略配
售无需回拨)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 3,339.39 倍。
剔除无效报价和**报价后,网下投资者详细报价情况,具体包括投资者名
称、配售对象名称、拟申购价格及对应的申购数量等资料请见“附表:投资者报
价信息统计表”。
剔除无效报价和**报价后网下投资者剩余报价信息如下:
报价中位数 报价加权平均数
投资者类型
(元/股) (元/股)
网下**投资者 17.1900 17.1753
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
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
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 17.1900 17.1742
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
金
除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
资金、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以外的其他配售对象
基金管理公司 17.1900 17.1761
保险公司 17.1500 17.1710
证券公司 17.0300 16.9929
期货公司 17.3000 17.3000
财务公司 - -
信托公司 17.1400 17.1987
理财公司 17.0000 17.0000
合格境外投资者 17.3500 17.3100
私募基金管理人(含期货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 17.2700 17.2249
一般机构投资者 16.9900 16.3262
个人投资者 17.1800 17.0432
注:上述“一般机构投资者”指管理配售对象类型属于“机构自营投资账户”且投资者类型不属于“证券
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期货公司”、“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的投资者。
(三)发行价格的确定
在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的部分后,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综
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
次发行价格为16.42元/股。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3.46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计算);
(2)15.30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计算);
(3)17.94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计算);
(4)20.39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计算)。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
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
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
司所有者孰低的净利润分别为1.10亿元、1.09亿元、1.26亿元,最近三年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孰低的净利润均为正,最近三年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孰低的净利润累计3.44亿元,不低于2亿元,
且最近一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孰低的净利润不低于1
亿元;发行人最近三年营业收入累计27.18亿元,不低于15亿元,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3.1.2 条规定的上市标准“(一)
最近三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三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2亿元,最近一年净利
润不低于1亿元,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2亿元或者
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15亿元。
(四)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
本次初步询价中,有36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69个配售对象申报价格低于本
次发行价格16.42元/股,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为57,780万股,详见附表中标注为
“低价剔除”部分。
在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的部分后,申报价格不低于16.42元/股的投
资者为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509
家,管理的配售对象数量为7,058个,对应的有效申购数量总和为6,193,560万股,
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战略配售无需回拨),网下
初始发行规模的3,308.53倍。具体报价信息详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
表”中备注为“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可以且必须按照本
次发行价格参与网下申购,并及时足额缴纳申购资金。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
存在禁止性情形进一步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
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
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
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荐人(主承
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五)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相关规定,公司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
设备制造业(C39),截至 2025 年 6 月 17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
布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T-3 日收盘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非前 EPS 非后 EPS 率-扣非前 盈率-扣非后
(元/股)
(元/股) (元/股) (2024 年) (2024 年)
算术平均值(剔除负值及异常值) 26.61 28.19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5 年 6 月 17 日。
注: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智洋创新 2025 年一季度亏损且净利润同比大幅下滑;因此智洋创新、申昊科技、优**未纳入同行业上市
公司市盈率算术平均值计算范围。
本次发行价格 16.42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4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0.39 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38.10 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
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
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3,900.00 万股,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 25.00%,**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
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15,600.00 万股。
根据**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由发行人的**
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参与战
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78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
数量的 20.00%;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数量为 780.00 万股,占本次发
行数量的 20.00%。其中,信通电子员工战配资管计划**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399.3667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0.24%。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战略配售数量相同,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无
需向网下发行进行回拨。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1,872.00 万股,占扣除战略
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1,248.00 万股,占扣
除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40.00%。**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
(三)发行价格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有剩余报价及拟
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及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
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6.42元
/股。
(四)募集资金
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64,038.00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 7,674.80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56,363.20 万元,如存
在位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五)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T 日)15:00 同时截止。申购
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T 日)决
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
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未超过 50 倍的,将不启动回拨机制;若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 50 倍且不
超过 100 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的 2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 100 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
股票数量的 40%;本款所指的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应按照扣除**战略配售股票
数量后的网下、网上发行总量计算;
资者仍未能足额申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
并于 2025 年 6 月 23 日(T 1 日)在《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上申购情况及
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六)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
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
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
写锁定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锁定期安排。
战略配售方面,发行人的**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
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18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
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证
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七)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八)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刊登《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上市提示公告》、《招股意
T-6 日
向书》等相关公告与文件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材料
(周四)
网下路演
T-5 日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材料
网下路演
(周五)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截止日(当日中午12:00前)
T-4 日
网下投资者在**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截止日(当日中午
(周一)
网下路演
初步询价日(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初步询价时间为
T-3 日
保荐人(主承销商)开展网下投资者核查
(周二)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截止日
日期 发行安排
T-2 日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周三) 确定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数量和比例
T-1 日
刊登《发行公告》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周四)
网下发行申购日(09:30-15:00,当日 15:00 截止)
T日
网上发行申购日(09:15-11:30,13:0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发行数量
(周五)
网上申购配号
T 1 日 刊登《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周一)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及《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T 2 日 公告》
(周二)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 T 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T 3 日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配
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周三)
T 4 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招股说明书》等相关公告与文件
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
(周四)
注:1、T 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行日程。
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八)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三、战略配售
(一)参与对象
根据**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发行人的**管理人员与
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
者,即“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者其
下属企业”组成,名单如下:
序号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名称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类型
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
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与发行人签署战略配售协议。
关于本次战略投资者的核查情况详见 2025 年 6 月 19 日(T-1 日)公告的《招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
上市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专项核查报告》和《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信
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专
项核查法律意见书》。
(二)战略配售获配结果
根据**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人的**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
计划**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380.6333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 9.76%;
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399.3667 万股,约占本次
发行股份数量的 10.24%。
截至 2025 年 6 月 17 日(T-3 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足额按时缴纳
认购资金。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 2025 年 6 月 26 日(T 4 日)之前,将超额
缴款部分依据缴款原路径退回。根据发行人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签署的《战
略配售协议》中的相关约定,确定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限售期
序号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名称
(股) (元) (月)
招商资管信通电子员工参与主板战略配售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
电投绿色战略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合计 7,800,000 128,076,000.00 -
备注:战配配售股份分配过程中形成的 1 股尾差,根据缴款时间分配给最早缴款的投资者。
(三)战略配售回拨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78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根
据**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数量为 780.00 万股,占本次发
行数量的 20.00%。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战略配售数量相同,本次
发行战略配售无需向网下发行进行回拨。
(四)限售期安排
发行人的**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
计划获配股票限售期为 12 个月,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限售期为
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
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四、网下发行
(一)参与对象
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确认,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
者为 509 家,对应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数量为 7,058 个,其对应的有效申购数量
总和为 6,193,560 万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
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其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
(二)网下申购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了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必须通过深
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参与本次网下申购,通过该平台以外方式进行申购的视为
无效。
有效报价投资者应当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录入申
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等信息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在发行公告中
规定的其他信息。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 16.42 元/股,申购数量应
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网下投资者为参与
申购的**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提交。有效报价网下投资
者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一旦提交申购,即被视为向保荐人(主承销商)发
出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付款账户参与本次网下申购。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
号码(深圳)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一致,否则视
为无效申购。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证券业协会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
配售对象自行负责。
承销商将公告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证监会、**证券业协会备案。
证监会、深交所和证券业协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网下初步配售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 2025 年 6 月 12 日(T-6 日)刊登的《初步询价及
推介公告》中确定的初步配售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初步配售给提供有效报价并
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并将在 2025 年 6 月 24 日(T 2 日)刊登的《网下发
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初步配售情况。
(四)公布初步配售结果
果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每个获配网下投
资者的报价、每个配售对象申购数量、每个配售对象初步获配数量、初步询价期
间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报价时拟申购量的投资
者信息。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通
知。
(五)认购资金的缴付
据发行价格和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数量,从配售对象在**证券业协会备
案的银行账户向**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认购资金
应当于2025年6月24日(T 2日)16:00前到账,该日16:00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
购。
认购资金不足或未能及时到账的认购均视为无效认购,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
途时间。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
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证券业协会备案。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认购款项=发行价格×初步获配数量。
网下投资者应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资金划付,不满足相关要求将会造成配售对
象获配新股无效。
(1)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证券业协会
注册备案的银行账户一致,若从非备案账户划款,则认购资金划付无效。
(2)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者未按要求
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
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无效。
(3)网下投资者在办理认购资金划入时,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认购
所对应的股票代码,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001388”,若没有注明或备
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
(4)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
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
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5)**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了网下发行银行专户,用于收取配售对象划
付的认购资金。配售对象在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所属开户行在下述银
行系统之列的,认购资金应当于同一银行系统内划付;配售对象备案的银行账户
所属开户行不在下述银行系统之列的,认购资金统一划付至工商银行网下发行专
户。
**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如下:
开户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工商银行深圳分行 4000023029200403170
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建设银行深圳分行 44201501100059868686
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开户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农业银行深圳分行 41000500040018839
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银行深圳分行 777057923359
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招商银行深纺大厦支行 755914224110802
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交通银行深圳分行 443066285018150041840
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 7441010191900000157
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 337010100100219872
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光大银行深圳分行 38910188000097242
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民生银行深圳分行 1801014040001546
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华夏银行深圳分行 4530200001843300000255
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 79170153700000013
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广发银行深圳分行 102082594010000028
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 0012400011735
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渣打银行深圳分行 000000501510209064
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上海银行深圳分行 0039290303001057738
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汇丰银行深圳分行 622296531012
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花旗银行深圳分行 1751696821
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0039251800012350000291
北 京 银 行深圳分行
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邮政储蓄银行深圳分行 944034070800212503
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江苏银行深圳分行 19200188000895012
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注:以上账户信息如有更新以**结算网站公布信息为准。网下发行专户详见
www.chinaclear.cn―服务支持―业务资料―银行账户信息表―**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
专户信息表。
(6)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则共用银行账户的配
售对象的获配新股**无效。
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结算深圳
分公司将对其**的初步获配新股进行无效处理,相应的无效认购股份由保荐人
(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战
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售对象名单确认**有效认购。获配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
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在《发行结果公告》
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深交所和**证券业协会备案。
的认购款金额,**结算深圳分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T 3日)向网下投资者退
还应退认购款至原划款账户,应退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有效缴付的认购款金额-
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
者保护基金所有。
(六)其他重要事项
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行人总股本的5%以上(含5%),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算深圳分公司以网下投资者报送的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关联账户为依据,对配售
对象参与网上申购的行为进行监控。
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
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
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
被采取不得参与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
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采取不得
参与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
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五、网上发行
(一)网上申购时间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T日)9:15-11:30、13:00-15:00。网
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如
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网上发行数量和价格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网下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为
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卖方”。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6.42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
行申购。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简称为“信通电子”;申购代码为“001388”。
(四)网上投资者申购**
网上申购时间前在**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 2025 年 6 月 18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及非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发行人须遵守的
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均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按 2025 年 6 月 18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计算。投资
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
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
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
“有
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2 日日终为准。投资者相
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
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 10,000
元以上(含 10,000 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 5,000 元市值可申购一个
申购单位,不足 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
购数量应当为 500 股或其整数倍,但**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上限和
当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 12,000 股。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
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证券
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
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
值并参与申购。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非限售 A 股股份发生
**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管理人员持股限制的,不
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五)网上申购规则
进行申购。所有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网下询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
与网上申购。若投资者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且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数量的千分之
一,即不得超过12,000股。
对于申购量超过主承销商确定的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
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结算
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
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
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
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笔申购
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述账户参与申购的,**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
(六)网上申购程序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应已在**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需于2025年6月18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
T-2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日均值1万元以上(含
日均持有市值。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2025年6月20日(T日)前在与
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网上投资者根据其
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2025年6月20日(T日)9:15-11:30、13:00-15:00)
通过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
股票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申购所需的款项)到
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
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2)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
求办理委托手续。
(3)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4)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证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资
者概括委托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5)投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七)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网上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结算系统主机按每500股确定为一个申报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
定有效申购中签申报号,每一中签申报号认购500股。
中签率=(网上**发行数量�M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八)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实际发行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
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有效申购总量,按每5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
配号不间断,直到**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25年6月23日(T 1日)刊登《网上申购
情况及中签率公告》,公布网上发行中签率。
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结算深圳分公司于当日将抽签
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2025年6月24日(T 2日)在《网
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中公布中签结果。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
(九)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5年6月24日(T 2日)公告的《网上
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
公司相关规定。2025年6月24日(T 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
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
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
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
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
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
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十)放弃认购股票的处理方式
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对于因网上投资者资金不足而**或
部分放弃认购的情况,结算参与人(包括证券公司及托管人等)应当认真核验,
并在 2025 年 6 月 25 日(T 3 日)15:00 前如实向**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截
至 2025 年 6 月 25 日(T 3 日)16:00 结算参与人资金交收账户资金不足以完成
新股认购资金交收,**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无效认购处理。投资者放弃认购的
股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十一)发行地点
**与深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六、投资者放弃认购股份处理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战略配售
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
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扣除**战略配
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本次发行因网下、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
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
具体情况请见 2025 年 6 月 26 日(T 4 日)刊登的《发行结果公告》。
七、中止发行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购的;
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行承销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投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交所和**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已经缴款投资者的退款事宜。中止发行
后,在**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
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八、余股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认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部分由招商证券负责包
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
开发行数量的70%,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网下、网上投资
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含70%),但未达到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款不足
部分由招商证券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25年6月26日(T 4日),招商证券将余股包销资金、
战略配售募集资金和网下、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一起划给发行
人,发行人向**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招商证
券指定证券账户。
九、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网下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向投资者
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十、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全用
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高新区柳毅山路 18 号
联系人:孙红玲
联系电话:0533-3589256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60840822、010-60840824、010-60840825
发行人: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
市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
市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
申报价格 拟申购数量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证券账户 备注
(元/股) (万股)
申报价格 拟申购数量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证券账户 备注
(元/股) (万股)
申报价格 拟申购数量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证券账户 备注
(元/股) (万股)
上海展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展弘稳泰对冲运作15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建信基金-工商银行-建信人寿保险-建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对外
委托资金资产管理计划
建信基金公司-建行-**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员
工股权激励理事会
申报价格 拟申购数量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证券账户 备注
(元/股) (万股)
上海艾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星辰之艾方多策略11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申报价格 拟申购数量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证券账户 备注
(元/股) (万股)
申报价格 拟申购数量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证券账户 备注
(元/股) (万股)
申报价格 拟申购数量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证券账户 备注
(元/股) (万股)
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国泰君安**大中华专户
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国泰君安**大中华专户
深圳市林园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林园投资201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
申报价格 拟申购数量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证券账户 备注
(元/股) (万股)
申报价格 拟申购数量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证券账户 备注
(元/股) (万股)
申报价格 拟申购数量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证券账户 备注
(元/股) (万股)
申报价格 拟申购数量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证券账户 备注
(元/股) (万股)
申报价格 拟申购数量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证券账户 备注
(元/股) (万股)
申报价格 拟申购数量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证券账户 备注
(元/股) (万股)
**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委托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
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申报价格 拟申购数量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证券账户 备注
(元/股) (万股)
申报价格 拟申购数量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证券账户 备注
(元/股) (万股)
申报价格 拟申购数量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证券账户 备注
(元/股) (万股)
申报价格 拟申购数量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证券账户 备注
(元/股) (万股)
申报价格 拟申购数量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证券账户 备注
(元/股) (万股)
工银瑞信基金国寿股份均衡股票型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可
供出售)
申报价格 拟申购数量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证券账户 备注
(元/股) (万股)
申报价格 拟申购数量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证券账户 备注
(元/股) (万股)
受托管理**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申报价格 拟申购数量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证券账户 备注
(元/股) (万股)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多策略**收益股票型养老金产品-**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申报价格 拟申购数量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证券账户 备注
(元/股) (万股)
**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太平洋人寿股票相对收益型产品(个分红)委托投资资产管
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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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添富基金国寿股份成长股票型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可供
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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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添富基金国寿股份均衡股票型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可供
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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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盛泉恒元灵活配置专项2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国联安基金**太平洋人寿股票指数型(保额分红)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国联安基金**太平洋人寿股票指数型(寿自营)单一资产管
理计划
国联安基金**太平洋人寿股票相对收益型(个分红)单一资
产管理计划
国联安基金**太平洋人寿股票相对收益型(保额分红)单一
资产管理计划
国联安基金**太平洋人寿股票指数型(个分红)单一资产管
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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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人寿股票指数增强型
(寿自营)委托投资管理专户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人寿股票相对收益
(个分红)委托投资管理专户
太平洋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健康险长江养老委托投
资管理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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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人寿股票指数增强型
(保额分红)委托投资管理专户
**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人寿股票红利型
产品(寿自营)委托投资(长江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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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开源沪港深农业主题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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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安泰对冲策略3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
华夏中证人工智能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
联接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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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证全
指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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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中证5G通信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
接基金
华夏国证半导体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
接基金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有限合伙)-宁聚量化多策略证券投资
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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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投资资产
(易方达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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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投资资产
(易方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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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四川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投
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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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玄元科新7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玄元科新3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玄元投资元宝13号
私募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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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证全球基金**太平洋人寿股票相对(寿自营)单一资产管
理计划
受托管理**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本级-自有
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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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九章幻方沪深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幻方量化定制2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九章幻方量化定
制1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幻方量化定制1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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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九章幻方量化定
制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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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养老-**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
(策略配置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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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方圆达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方圆-东方28号私募
投资基金
上海方圆达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方圆-东方12号私募
投资基金
上海方圆达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方圆-东方27号私募
投资基金
上海方圆达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方圆-东方33号私募
投资基金
上海方圆达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方圆-东方6号私募投
资基金
上海方圆达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方圆-东方22号私募
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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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柏瑞**太平洋人寿股票相对成长(寿自营)单一资产管
理计划
华泰柏瑞**太平洋人寿股票相对价值(寿自营)单一资产管
理计划
华泰柏瑞中证全指医疗保健设备与服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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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九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九章幻方中证500量化进取4号私募
基金
浙江九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九章幻方中证500量化进取5号私募
基金
交银施罗德安享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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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价值均
衡型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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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基金**太平洋人寿股票红利型(**险财富管家)单一资
产管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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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吴移动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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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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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金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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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LOF)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创业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景气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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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国证航天军工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LOF)
**太平洋人寿股票相对收益型产品(寿自营)2366委托投资定向
资产管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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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微观博易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微观博易-宝途指增一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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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股)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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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配置型债券投资组合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交银施罗德基金国寿股份均衡股票型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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