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
意见(截至授予日)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
(以下简称“
《公**》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
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核查
意见如下:
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父母、子女。
通过的公司《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5 年 6 月 20 日,并同意以 72.81 元/股的授
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72 名激励对象授予 1,186,440 股限制性股票。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