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出售
资产情况的说明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
方式向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其持有的宜昌新发产业投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新发投”)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
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
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
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证监会对本办
法第十三条**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
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
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类型 标的资产 金额 审议程序 相关时点
号
公司位于宜昌市�V亭 2024 年 5 月 28
第十届董事会第
三十五次会议
置部分固定资产 议日
已履行交易双方
新疆驰源环保科技有 2024 年 5 月完
限公司 100%股权 成工商变更
序
湖北宜化降解新材料 第 十 届 董 事 会 第 2024 年 10 月完
有限公司 100%股权 三十六次会议 成工商变更
公司本部氯碱装置、 2024 年 12 月
第十届董事会第
四十三次会议
及配套供电线路 决议日
序
类型 标的资产 金额 审议程序 相关时点
号
已 履 行 交 易 双 方 2025 年 4 月交
景县晟科环保科技有
限公司 51%股权
序 权转让合同
上述交易事项中,1.部分交易属于资产出售,本次交易属于资产
购买,在计算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无需纳入累计计算范围;
(简称“前次交易”),本次交易标的主营业务包括化肥化工业务,
与前次交易存在业务相关关系,属于同一或相关资产在计算本次交易
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需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除上述前次交易外,公司在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不存在其他需纳入本次交易相关指标累计计算范围的购买、出
售资产的情形。
特此说明。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