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9 证券简称:高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
大 会 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5-01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大会议室。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
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事、监事、**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
召集和召开符合《公**》《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7人,代表股份70,939,37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23.2399%,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68,907,8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数的14.8142%,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45,220,2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4.913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2人,代表股份25,719,158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8.4256%,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23,687,6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812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1人,代表股份10,047,511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3.2916%,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0,047,5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313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003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0.0328%,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00,0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33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0人,代表股份9,947,508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3.2588%,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9,947,5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2807%。
(3)股东黄泽丰先生、程银娥女士及黄燕霞女士在2024年10月18日至2024
年11月7日期间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17,293,95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5.6655%。前述股东在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达到5%时,未立即停
止增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的规定,违反规定买入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
月内,对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不得行使表决权。因此,前述股东合计持有
超过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5%的部分股份,在买入后的36个月内不得行使
表决权,即对其持有的公司2,031,522股股票不得行使表决权。
因 此 , 截 至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股 权 登 记 日 2025 年 5 月 9 日 , 公 司 总 股 本 为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
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00《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45,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49%;
反对16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22%;弃权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2.00《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40,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69%;
反对16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02%;弃权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3.00《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40,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66%;
反对16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80%;弃权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4.00《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39,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56%;
反对16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93%;弃权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5.00《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11,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53%;
反对16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55%;弃权2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51,3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1.6840%;弃权2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87%。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6.00《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02,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19%;
反对18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7%;弃权2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42,1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1.7945%;弃权2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98%。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7.0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12,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72%;
反对16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58%;弃权2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52,6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1.6860%;弃权2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3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8.00《关于终止投资建设全场景热管理研发与储能高端制造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02,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16%;
反对18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9%;弃权2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9.00《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子议案9.0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04,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50%;
反对17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6%;弃权2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44,2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1.7736%;弃权2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9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子议案9.0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02,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21%;
反对17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6%;弃权2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42,2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1.7736%;弃权2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97%。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子议案9.0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01,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12%;
反对17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70%;弃权2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41,6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1.7626%;弃权2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66%。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10.00《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子议案10.01《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01,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99%;
反对18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2%;弃权2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通过。
子议案10.02《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03,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34%;
反对17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77%;弃权2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通过。
子议案10.03《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01,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12%;
反对18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24%;弃权2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通过。
子议案10.0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690,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48%;
反对17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98%;弃权3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通过。
子议案10.05《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693,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87%;
反对1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06%;弃权3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关
于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
的**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