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58 证券简称:永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7
转债代码:113646 转债简称:永吉转债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
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 回购股份价格: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33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
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
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
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 回购股份方式:本次回购股份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进行。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告编号:2025-030),张海拟从 2025 年 4 月 9 日至 2025 年 7 月 7 日期间,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050,000 股(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 0.25%)。截至 2025 年 5 月 9 日,张海已减持完毕。
经公司问询,截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除张海(持股
月、未来 6 个月暂无明确减持计划;公司董监高未来 3 个月及 6 个月均无减持计
划。若上述主体后续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人不同意而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
的事项发生,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规则终止本次回购方案
的风险;
致本次回购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本次回购方案存在无法实施或需要
调整的风险。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
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如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根据风险影
响程度择机修订回购方案或终止实施。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董事会审议情况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三)本次回购股份方案通知债权人情况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已依照有关规定
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披露日 2025/4/29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
预计回购金额 5,000 万元-10,000 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12.33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4,055,151 -8,110,300 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97%-1.93%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 B882261114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
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公司董事长提议公
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的
股份拟在未来**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
份回购。
(四)回购期限、起止日期
据股东大会决议,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
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可
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
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拟回购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拟回购资金总
回购用途 回购实施期限
(股) 的比例(%) 额(万元)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减少注册资本 0.97-1.93 5000-10000 过回购股份方案之
-8,110,300
日起 6 个月内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12.33 元/
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为 4,055,151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97%;按照本次
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12.33 元/股进行测算,
回购数量为 8,110,3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1.93%。**回购数量及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以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六)本次回购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33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
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
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
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和上限人民币 10,000 万元
(含),回购价格上限 12.33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
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回购注销后 回购注销后
(按当前股份数) (按回购下限计算)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类
占总股
别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
本比例
(股) 比例(%) (股) 比例(%) (股)
(%)
有 限 售
条 件 流 1,050,640 0.25% 1,050,640 0.25% 1,050,640 0.26%
通股份
无 限 售
条 件 流 418,837,165 99.75% 414,782,014 99.75% 410,726,865 99.74%
通股份
股 份 总
数
注:
施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
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总资产 19.53 亿元,经审计流动资产
的比重为 11.75%。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本次实施股份回购不会对公
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导
致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回购股份为维护公司价值及
股东权益,不会损害公司的研发能力、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十)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
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
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经核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披露了控股股东的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控股股东计
划从 2024 年 10 月 10 日至 2025 年 1 月 6 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8,399,751 股。在 2025 年 1 月 2 日至 2025 年 1 月 3 日期
间,控股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7,984,600 股。截至 2025 年 1 月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
决议前 6 个月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
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以上人员在回购
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若上述人员后续有增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 5%以
上的股东问询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告编号:2025-030),张海拟从 2025 年 4 月 9 日至 2025 年 7 月 7 日期间,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050,000 股(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 0.25%)。截至 2025 年 5 月 9 日,张海已减持完毕。
经公司问询,截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除张海(持股
月、未来 6 个月暂无明确减持计划;公司董监高未来 3 个月及 6 个月均无减持计
划。若上述主体后续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十二)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
本次回购的提议人为董事长邓代兴先生,提议回购的原因和目的是为维护公
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本次回购提议人在董
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情况。
(十三)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并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四)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
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因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公司已依照《公**》等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
人的合法权益。
(十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
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
关的各项事宜;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
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回购方案;
户及其他证券账户;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
等;
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
合同、协议等;
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
相关报备工作;
本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司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
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人不同意而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
的事项发生,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规则终止本次回购方案
的风险;
致本次回购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本次回购方案存在无法实施或需要
调整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
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
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根据风险影响程度择机修订回购方案或终止实施。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公司已分别披露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2025 年 4 月 28
日)、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12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及前十
名**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及前十名**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公告编号:
(二)银行回购专项**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承诺函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向公司出具了
《**承诺函》,承诺**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专项****用于本
次回购公司股票,**期限不超过 3 年。
(三)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
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专用证券账户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B882261114
(四)后续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实施回购期间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