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83 证券简称:新益昌 公告编号:2025-036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以
下简称“《公**》”)、《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公司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
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了《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深圳新益昌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
象名单》”)等公告。
(二)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至 2025 年 6 月 4 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共 10 天,公司员工可在公示
期限内提出反馈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激励对
象提出的异议。
(三)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
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分公司及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激励对
象在公司(含分公司及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对激励对
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并结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结果,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均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
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合法、有效。
(二)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三)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含分公司及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
层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骨干员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本次激
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四)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
意隐瞒或引起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
(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
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