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是否存在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
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
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 PharmaLegacy Hong Kong Limited、嘉兴汇拓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红杉恒辰(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上海景数创业投资**(有限合伙)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谷笙澎立投资合伙企业(有
、TF PL LTD.、上海高瓴辰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限合伙) 、杭州泰格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南通东证富象股权投资**(有限合伙)
、江西济麟
鑫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中金启辰贰期(苏州)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嘉兴合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晨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德州两仪幂方康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平阳国凯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一元幂方医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武汉泰明创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敬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王**、
上海陂季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宴生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苏州高瓴祈睿医疗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珠海梁恒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嘉兴元徕元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君澎投资**
(有限合伙)
、厦门楹联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澄曦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乾道优信投资管理**(有限合伙)
、上海骊宸元鼎私募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国发新创玖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钱庭栀(以下简称“交易对方”
)合计持有的澎立生物医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澎立生物”或“标的公司”
)100.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
金(以下简称“本次募集配套资金”
,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合称“本
次交易”
)。
按照**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
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822 号)的规定,公
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的各中介机构情况具体如下:
考审阅机构;
& Riegels、并通过上海汇业(临港新片区)律师事务所聘请何氏律师事务所、
Concord & Sage PC 对相关境外主体进行核查并出具境外法律意见。
上述相关第三方机构的聘请行为合法合规,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
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公告201822 号)的规定。
除上述聘请行为外,关于本次交易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
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
特此说明。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