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次级债券(**期)
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
楼 10-19 层)
签署日期:2025 年 6 月 9 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公司”或“公司”)已
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获得**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1731 号文
注册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含)80 亿元的次级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次级债券(**期)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本次债
券批文项下第三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含 8 亿元),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为不超过 800 万张,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本期债券简称为“25 东北 KC01”,债券代码为“524299”。
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
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
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次级债券(**期)信用评级报告》
(联合〔2025〕
展望为稳定。
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发行人 2025 年 3 月 31 日合并报表净资产为人民币
(资产负债率的计算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及代理承销证券款影响);本次债券发
行前,2022 年、2023 年、2024 年和 2025 年 1-3 月,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 2.31 亿元、6.68 亿元、8.74 亿元和 2.02 亿元,最近
三个会计年度(2022 年、2023 年、2024 年)实现的平均可分配利润为 5.91 亿
元,预计不少于本次债券一年利息的 1 倍,发行人在本次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
符合相关规定。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的财务指标仍然符合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需要满足的法定发行条件,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
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将采取匹配成交、点击成
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及协商成交的交易方式。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
期债券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上市,投资
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
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率。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将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T-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
的**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格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发行采
取网下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
情况进行配售,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
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合格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网下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簿记建档
系统(以下简称“簿记建档系统”)进行,投资者通过簿记建档系统提交认购订
单,未通过簿记建档系统参与利率询价的投资者将《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等文件提交至簿记管理人。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定的除外。
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不得协助发行人从事违反公平竞
争、**市场秩序等行为。投资者不得通过合谋集中资金等方式协助发行人直接
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不得为发行人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提供通道服务,
不得直接或者变相收取债券发行人承销服务、融资顾问、咨询服务等形式的费用。
资管产品管理人及其股东、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员工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上述
行为。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稳定,本期债券不符合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向其他相
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者通过其他主体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
助、变相返费;不出于利益交换的目的通过关联金融机构相互持有彼此发行的债
券;不存在其他违反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等行为。
他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属于应披露的重大事项,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
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券,公司代码:000686.SZ。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东北证券股票处于正常流通状
态。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经营状况正常,财务数据及指标未出现重大
不利变化或对其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本期债券仍符合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上市条件,不存在因业绩重大下滑或重大违法违规而影响本期债券发行
及上市条件的事项。
发行公告中关于本期债券的表述如有与募集说明书不一致的,以募集说明书
为准。
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
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次级债券(**期)募集说明书》。
与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
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
在本公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东北证券 指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
本期债券 指
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次级债券(**期)
本次发行 指 本期债券的发行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
募集说明书 指 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次级债券(**期)募
集说明书》
**证监会、证监会 指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 指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
《适当性管理办法》 指
管理办法》
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指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证券
评级机构 指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日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
工作日 指
(不包括法定假日和/或休息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和/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 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
行政区和台湾省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人民币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
元、千元、万元、亿元 指
亿元
一、本期债券发行基本情况及主要条款
(一)本期债券发行的基本条款
创新次级债券(**期)。
后,股权资本之前,本期债券与发行人已发行、未来可能发行的与本期债券偿还
顺序相同的其他次级债务处于同一清偿顺序。除非发行人结业、倒闭或清算,投
资者不能要求发行人加速偿还本期债券的本金。
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
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
商一致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分公司开立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个交易日,在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
一计息期间的债券利息。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
计利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
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一期
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
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次级债券
(联合〔2025〕3633 号),公司的主体信用**为 **A,
(**期)信用评级报告》
本期公司债券信用**为 ** ,评级展望为稳定。联合资信将在本期债项信用
评级有效期内持续进行跟踪评级,跟踪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新相关出资、偿还债券期限在 1 年期以上的公司债券。
《债
券受托管理协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指定专项
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
账户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春市彩宇大街支行
银行账户:922019013004001111
的基本条件。
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将采取匹配成
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及协商成交的交易方式。但本期债券上市前,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
法保证本期债券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上
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
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期债券发行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 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评级报告等
(2025 年 6 月 9 日)
网下询价(簿记)
T-1 日
确定票面利率
(2025 年 6 月 10 日)
公告**票面利率
T日
网下认购起始日
(2025 年 6 月 11 日)
网下认购截止日
T 1 日 投资者于当日及之前将认购款划至簿记管理人
(2025 年 6 月 12 日) 专用收款账户
发行结果公告日
注:T 1 日为起息日,上述日期均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
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的对象为持有**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专业机构投
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 1.80%-2.80%(均含),**的票面利率将由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协商一致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10 日(T-1 日)15:00-17:00,
参与询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必须在上述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簿记建档系
统直接申购或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
创新次级债券(**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
价及申购申请表》)(见附件)传真或邮件送达至簿记管理人处。
经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后可调整簿记时间或者取消发行。如遇特殊情
况,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本期债券簿记建档截止时间可经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后**一次,延长后簿记建档截止时间不得晚于当日 19:00。具体以相
关信息披露公告为准。
(四)询价办法
(1)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参与人和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
者原则上应当通过簿记建档系统直接向簿记管理人进行申购。
(2)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参与人和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
者通过簿记建档系统参与申购的操作细节,请参考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
证券交易所簿记建档系统用户手册(投资者)》。投资者通过簿记建档系统申购前,
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及其附件,参与申购本期债券即视为理解并接受本公告及《网
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等其他附件中所列示各项声明、承诺、提示、风险��
示等内容,确认自身专业机构投资者资质证明文件**,满足本期债券投资者适
当性要求,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相关核查文件。
(3)若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参与人和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
资者端出现接入故障,可以采用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等申购文件参与申购。
(4)簿记管理人对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参与人和承销机构认可的其
他专业机构投资者是否可以采用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等申购文件参与申购,拥有**裁定权。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按要求正确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
申请表》。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应注意:
率区间范围的询价利率标位无效;
,超过
者的新增认购需求,当**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申购人的**
获配量为低于该申购利率(包含此申购利率)的所有标位叠加量(具体见本公告
填表说明第 6 条之填写示例);
购金额超过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上限的,按申购利率从低到高累计计算申购金额,
超出发行规模上限部分视为无效申购量,未超出发行规模上限部分视为有效申购
量,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所有项目均为必填项,缺少部分信息或
填写信息错误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将无法录入至深圳证券交易所
簿记建档系统,视为无效;
则将无法录入至深圳证券交易所簿记建档系统,视为无效。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在 2025 年 6 月 10 日(T-1 日)15:00-17:00
(以簿记管理人收到《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时间为准)将《网下利率询
价及申购申请表》
(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PDF 格式)传真或邮件送达
至簿记管理人处。
除《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参与询价所需的其他文件请在 2025 年 6
月 10 日(T-1 日)15:00-17:00 传真或邮件送达至簿记管理人长城证券指定电子
邮箱(cczqcmd@cgws.com)。参与询价所需的其他文件如下:
(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投资者为专业机构投资者的相关证明文件。
为避免出现截止时间前传真机繁忙或邮件延迟等情况,建议专业机构投资者
尽早将《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送达至簿记管理人处。
每一专业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
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到达的视为
有效,其余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送达至簿记管理人处,即
构成投资者发出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未经簿记管理人许可,不
得撤回。
簿记管理人有权判定投资者申购的有效性。
传真:021-31829804;电话:021-31829859、021-31829805。电子邮箱:
cczqcmd@cgws.com。
债券簿记建档场所:簿记管理人自有专门场所。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
债券的**票面利率,并将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T-1 日)公告本期债券的**
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簿记建档过程中,出现人为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情形导致簿记建档无法继
续的,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应当按照应急预案采取变更簿记建档场所、变更簿记
建档时间、应急认购、取消发行等应急处置措施。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应当及时
披露应急处置的相关情况。
如投资者端出现接入故障,投资者应当通过线下传真、邮件等方式向主承销
商发送申购单,由簿记管理人代为录入认购订单。
如簿记管理人出现接入故障或系统本身故障,根据系统恢复时间,簿记管理
人将披露相应公告说明是否采用线下簿记。如采用线下簿记的,故障发生前已提
交的线上认购有效,投资者无需线下再次申购。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本期债券发行的对象为在**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
户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及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普通投资者和专
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专业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
须符合**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8 亿元(含 8 亿元)。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 2 个交易日,即 2025 年 6 月 11 日(T 日)-2025
年 6 月 12 日(T 1 日)。
(五)认购办法
自行承担有关的法律责任。
司的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必须在 2025 年 6 月 10 日(T-1 日)
前开立证券账户。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专业机构投资者的获
配金额不会超过其累计有效申购金额,单个专业机构投资者**获得配售的金额
应符合监管部门相关规定。配售依照以下原则:
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有
效认购金额进行累计,申购利率低于**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有效申购金额**获
得配售;申购利率等于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有效申购金额按比例配售(可根据投资
者申购数量取整要求适当微调);申购利率高于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有效申购金额
不予配售。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配售结果(如结合投资者历史违
约情况调整配售,**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信用债集中簿记建档系统配售结果为
准)。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根据《配售及缴款通知书》,按规定及时缴纳
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25年6月12日(T 1日)及之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
款账户。划款时请注明“专业投资者全称”和“25东北KC01认购资金”字样。
收款单位: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账号:338010100100011816
大额支付号:309584005014
联系电话:0755-82989467 82989465
(八)违约认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 2025 年 6 月 12 日(T 1 日)及之前缴足认购款的专业机构投资者
将被视为违约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该专业机构投
资者的认购、处置该违约投资者认购要约项下的**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
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风险提示
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期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
示条款参见《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
次级债券(**期)募集说明书》。
投资者参与认购本期债券,视为已签署本公告附件一:《债券市场专业投资
者风险揭示书》,确认已充分了解本期债券的特点和风险,经审慎评估自身的经
济状况和财务能力,同意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认购费用
本期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电话:0431-85096868
传真:0431-85096816
联系人:董曼、刘洋
(二)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0-19层
法定代表人:王军
联系电话:0755-88999914
传真:0755-28801392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本页无正文,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
技创新次级债券(**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
技创新次级债券(**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次级债券(**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及后附填表说明。
参与询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原则上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簿记建档系统直接申购。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加盖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传真或邮件送达至簿记管理人后,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不可撤销的要约。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托管单元代码
*证券账户名称(深圳) *证券账户号码(深圳)
*联系人
*手机电话 *座机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
申购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比例限制(%,如有)
重要提示:请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 15:00-17:00:(1)将此表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PDF 格式)后传真或邮件送达至簿记
管理人处;(2)并将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证明文件复印件、产品成立或
备 案 的 证 明 文 件 复 印 件 传 真 或 邮 件 送 达 至 簿 记 管 理 人 处 。传 真 : 021-31829804 ; 电 话 : 021-31829859、 021-31829805; 电 子 邮 箱 :
cczqcmd@cgws.com。
申购人在此承诺:
例限制);
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并将在认购本期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续;
律法规的规定;
己发行的债券,未为发行人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提供通道服务,未直接或者变相收取债券发行人承销服务、融资顾问、咨询服务等形式的费
用,资管产品管理人及其股东、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员工未直接或间接参与上述行为;本次申购资金非直接或间接来自于发行人,未配合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及上述对象的利益相关方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
利益主体输送利益,未接受上述对象及其利益相关方的财务资助。
情形。如是,请打勾确认所属类别:(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 )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 )发行人的其他关联方;
报价公允、程序合规:( )本期债券的承销机构( )本期债券承销机构的关联方。
字母)
( )否。
( )是,且已根据穿透原则核查**投资者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所规定的专业投资者。
时,申购人的**获配量为低于该申购利率(包含此申购利率)的所有标位叠加量;
申购金额**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主承销商所确定的**配售结果和相关费用的安排;
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
五的比例向主承销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主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失;
**认定,所做出的投资决策系在审阅发行人的本期发行募集说明书,其他各项公开披露文件及进行其他尽职调查的基础上独立做出的判断;
如未通过主承销商对其进行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则本申购人同意主承销商有权拒绝向其配售本期债券;
特点和风险,经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同意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人及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期发行。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一
说明:以下内容不需传真至簿记管理人,但应被视为本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请仔细阅读。
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交易的所有风险。投资者在参与债券
交易前,应认真阅读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
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避免因参与债券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一、【总则】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质押券价值变动
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适当性】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投资的资金来源、实际需求、风险承受
能力、投资损失后的损失计提、核销等承担损失方式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交
易。
三、【信用风险】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的
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市场风险】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放大交易风险】投资人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
损失的风险。
七、【质押券价值变动风险】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回购业务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
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将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
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协议回购业务期间可能存在质押券价值波动、分期偿
还、分期摊还、**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导致质押券贬值或不足的风险。
八、【操作风险】由于投资者操作失误,证券公司或结算代理人未履行职责等原因导致的操作风
险。
九、【政策风险】由于**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
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对于因交易所制定、修改业务规则或者根据业务规则履
行自律监管职责等造成的损失,交易所不承担责任。
十、【不可抗力风险】因出现火灾、地震、瘟疫、社会**等不能预见、避免或克服的不可抗力
情形给投资者造成的风险。
本人(投资者)对上述《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的内容已经充分理解,承诺本人(投
资者)具备公司债券专业投资者**,愿意参与公司债券的投资交易,并愿意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交
易风险。
特此声明。
附件二
说明:以下内容不需传真至簿记管理人,但应被视为本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请仔细阅读。
专业投资者确认信息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债券市场投资者适
当性管理办法》规定,本投资者为:
一、证券/期货/基金/银行/保险/信托/QFII 及其他金融机构
(A)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
公司、商业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
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B)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
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
私募基金。
(C)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二、其他专业投资者:
【须一并提供:加盖证券公司或营业部印章的由开户证券公司出具的债券
专业投资者资质审核确认单,以及主承销商规定的可参与本期债券认购的投资者申请文件并经主承
销商认定通过】
(D)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①最近 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 2000 万元;②最近 1
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③具有 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E)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①申请**认定前 20 个交易日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 500 万元,
或者最近 3 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 50 万元;②具有 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
经历,或者具有 2 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法规规定的专业
投资者的**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三、**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投资者:【须一并提供:符合**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
认可条件的证明文件,以及主承销商规定的申请文件并经主承销商认定通过】
附件三
说明:以下内容不需传真至簿记管理人,但应被视为本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请仔细阅读。
填表说明
可以不连续;
当**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获配量为低于该申购利率(包含此申购利率)的所
有标位叠加量;
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 3.50%―4.50%、**发行量为 4 亿元。某投资者拟在不同
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
申购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比例限制(%,如有)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 4.10%时,申购金额为 10,000 万元(即 1000 万元 1000 万元
2000 万元 4000 万元 2000 万元),但因 20%的比例限制,有效申购金额为 8,000 万元(即 40,000 万
元*20%);
当**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10%,但高于或等于 4.00%时,有效申购金额 8,000 万元(即 1000
万元 1000 万元 2000 万元 4000 万元);
当**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00%,但高于或等于 3.80%时,有效申购金额 4,000 万元(即 1000
万元 1000 2000 万元);
当**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3.80%,但高于或等于 3.60%时,有效申购金额 2,000 万元(即 1000
万元 1000 万元);
当**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3.60%,但高于或等于 3.50%时,有效申购金额 1,000 万元;
当**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3.5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业务专用章后,在要求的时间内传真或邮件送达至簿记管理人处;本公告要求的其他文件应在规定时
间内传真或邮件送达至簿记管理人处。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送达至簿
记管理人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未经簿记管理人许可,不可撤消。若因专业机构投资者填
写缺漏或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申购人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