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证券代码:688563 证券简称:航材股份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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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
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
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 2025 年**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
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
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
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
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材料,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股东大会召开前一
个工作日向大会会务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
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
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提问;不能确定先
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
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
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 2 次。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六、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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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
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为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在股东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现场表决。现场会
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
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提案下设的“同意”、“反
对”、“弃权”及“回避”四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
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该项表决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票,
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回。
八、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 1 名股东代表、1 名监事为计票人,1 名股东代表、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
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
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
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公
告编号:202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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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6 月 30 日(星期一)14 点 30 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晖先生
(五)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6 月 30 日
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
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
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发言登记确认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
决权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审议会议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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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 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 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十) 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 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 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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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
规定,为更好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
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结合公司发展情况、经营情况,并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地区经
济发展状况及独立董事的岗位责任等因素,公司拟将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每人7.5万元/
年(税前)调整至9万元/年(税前)。调整后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开始执行。
本次独立董事津贴调整,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长远发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旨在强化独立董事的勤勉尽责意识和调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持续
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
此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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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切实履行**上市时作出的承诺,进一步维护公司利益,在已定型高温合金母合
金知识产权授权使用到期后,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收购控股股东**航发北京航空材料
研究院所持有的6种高合金母合金相关知识产权。
此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4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
用超募资金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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