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第 3―16 页
三、附件……………………………………………………………第 17―21 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14091 号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新春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五洲新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其
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五洲新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
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五洲新春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编制《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五洲新春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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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五洲新春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如实
反映了五洲新春公司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杭州 **注册会计师:
二�二五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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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将本公
司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568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采用向公司原股东优
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向社会公众投资者
发行,发行认购金额不足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方式,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3,300,000 张,每
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 33,0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证券于 2020 年 3 月 12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
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311.84 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1,688.16 万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
(天健验〔2020〕40 号)
证报告》 。
根据**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证监许可〔2022〕2136 号)
股股票的批复》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信证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销和保荐费用及相应增值税 70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53,30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收取的承销费及保荐费相应增值税 39.62 万元,由本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汇入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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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
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不含税新增外部费用 217.27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
金净额为 53,122.3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天健验〔2023〕380 号)
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 。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本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人民币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
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初始存放 2025 年 3 月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
金额 31 日余额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昌支行
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绍兴新昌支行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新昌县支行
合 计 32,158.75
注: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 470.59 万元,系与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470.59 万元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本公司 2023 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股票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
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初始存放金 2025 年 3 月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
额 31 日余额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绍兴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绍兴新昌支行
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新昌县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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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存放金 2025 年 3 月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
额 31 日余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新昌县支行
合 计 53,300.00 1,676.96
注 1: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注 2: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 177.65 万元,系(1)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收取的承销费及保荐费相应增值税 39.62 万元,由本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汇
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2)扣除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不含税新增外部费用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2。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
,同意“年产 2200 万件 4 兆瓦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MW)以上风电机组精密轴承滚子技改项目”变更为投资确定性更强的“线控执行系统核心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证监会核准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零部件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实际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3 年 7 月。原“年产 2200 万件 4 兆瓦(MW)以上风电机组精密
轴承滚子技改项目”系公司于 2022 年基于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
因素制定。当前,因风电市场发展不及预期,市场需求放缓,公司现有风电滚子产能基本能
“线控执行系统核心零部件研发与产业
满足当前订单水平,短期继续加大投资必要性不大。
化项目”主要产品是汽车转向系统丝杠螺母副、线控刹车系统丝杠螺母副、反向行星滚柱丝
杠及微小型滚珠丝杠和汽车传动系统其他零部件,主要系丝杠类产品。相关产品作为未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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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推向目标市场的主要产品之一,主要用于新能源汽车及相关领域,市场前景广阔。本次调
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更符合当前市场形势和公司发展需要。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原因说明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后承诺投资 实际投资
差额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 金额
A B C=A-B
智能装备及航天航空等高性能轴承
建设项目
小 计 31,688.16 30,637.70 1,050.46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原因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智能装备及航天航空等高性能轴承建设项目”和“技术研发
**升级项目”已经实施完毕。
“智能装备及航天航空等高性能轴承建设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主要系募
“技术研发**升级项目”实际
集资金产生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一并投入募投项目所致;
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主要系募投项目实施产生的资金结余。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9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议将结余资金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
说明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后承诺投资 实际投资
差额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 金额
A B C=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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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 2200 万件 4 兆瓦(MW)以上风
电机组精密轴承滚子技改项目
年产 1020 万件新能源汽车轴承及零
部件技改项目
年产 870 万件汽车热管理系统零部
制造建设项目
线控执行系统核心零部件研发与产
业化项目
小 计 53,122.35 40,004.18 13,118.17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原因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已完成承诺金额的 75.31%,
其中“年产 2200 万件 4 兆瓦(MW)以上风电机组精密轴承滚子技改项目”已变更,“年产
部件及 570 万件家用空调管路件智能制造建设项目”和“线控执行系统核心零部件研发与
产业化项目”正在实施中,进度正常。
“年产 2200 万件 4 兆瓦(MW)以上风电机组精密轴承滚子技改项目”、“年产 1020
万件新能源汽车轴承及零部件技改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
主要系募集资金产生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一并投入募投项目所致。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 2,081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于 2020 年 4 月实施了上述
募集资金置换方案。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1,307.61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完成置换募集资金金额 11,307.6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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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3、4。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
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技术研发**升级项目旨在增强公司的研发能力,不涉及新增产能,不单独核算效益。
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系提高公司的资产流动性,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系提高公司的资产流动性,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
上的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八、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 2020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归还,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2) 2021 年 4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第十八次董事会、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11,000 万元,使用期限 12 个月。截至 2022 年 3 月 22 日,公
司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归还,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3) 2022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第二次董事会、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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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5,000 万元,使用期限 12 个月。截至 2022 年 6 月 29 日,公司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归还,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1) 2023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 22,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截至 2024 年 7 月 22 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
充流动资金已**归还,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2) 2024 年 7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截至 2024 年 10 月 10 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归还,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3) 2024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同意公司使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
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余额 11,500.00 万元,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九、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1) 2020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不超过 3,6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单笔或者分笔进行单次或
者累计**不超过有效期的现金管理。
(2)2020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高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从不超过人民币 3,600 万元增加到不超过人民币
效期的现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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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不
超过 1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单笔或者分
笔进行单次或者累计**不超过有效期的现金管理。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尚未到期
的金额。
(1) 2023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以**使用。
(2) 2024 年 7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以**使用。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尚未到期
的金额。
十、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
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技术研发**升级项目”结项并将截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节
余募集资金共计 1,407.78 万元(包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结算手续费后的净额共计 18.32 万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8
元)**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结息后的余额为准)
日已**补流 1,410.71 万元。其余募投项目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及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
,同意“年产 1020 万件新能源汽车轴承及零部件技改项目”结项。截至 2024 年 8 月
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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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复印件仅供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14091 号报告后附
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
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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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复印件仅供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14091 号报告后附之用,
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合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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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录(截至 2022.12.31)
序号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福一路 66 号 4 栋 18 楼 1
号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万达广场商务楼 B
座 19-20 楼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 56 号 1502-1509
单元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 68 号楼 A-1 和
A-5 区域
陕西省西安市�哄鄙�态区�哄贝蟮酪缓磐馐麓�
厦六层
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兴福寺街道腊山河西路济
南报业大厦 B 座 11 层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江东北路 317 号和丰创意广
场和庭楼 10 楼
http://www.csrc.gov.cn/csrc/c105942/c7177461/content.shtml
本复印件仅供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14091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工作已**,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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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叶怀敏是**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
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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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复印件仅供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14091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赵**是**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
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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