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ST 建艺 公告编号:2025-080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董事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5 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 年 5 月 15 日 9:15-15:00。
会议室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
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9 人,代表股份 49,619,603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1.085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8,321,8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0.272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7 人,代表股份 1,297,7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813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6 人,代表股份 1,034,93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8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6 人,代表股份 1,034,9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6484%。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具体表决结果
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579,3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89%;
反对 1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5%;弃权 20,6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4,6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43%。
上述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593,0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65%;
反对 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9%;弃权 20,6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8,3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43%。
上述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579,3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89%;
反对 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9%;弃权 34,3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4,6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181%。
上述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589,0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5%;
反对 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9%;弃权 24,6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4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4,3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808%。
上述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578,7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77%;
反对 2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7%;弃权 20,6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4,0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43%。
上述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579,3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89%;
反对 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9%;弃权 34,3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4,6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181%。
上述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579,3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89%;
反对 1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5%;弃权 20,6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4,6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43%。
上述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592,5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55%;
反对 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9%;弃权 20,6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7,8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43%。
上述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579,3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89%;
反对 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9%;弃权 34,3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4,6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181%。
上述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
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