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次会议
通知于 2025 年 5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以现场
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独立董事 3 名,全体独立董
事共同推举独立董事王仲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
制度》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名誉董事长、公司顾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聘请薛德龙先生担任公司名誉董事长,聘请张冬梅女士和薛建军先生担
任公司顾问的薪酬系参照公司薪酬标准制定,遵循公平、公正、自愿、平等的原
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交易双方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
联交易事项符合《公**》《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对
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次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王 仲 裴志军 张金睿
二�二五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