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32 证券简称: 飞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7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以下简称“《公**》”)《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
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即 2024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5 年 4 月 24 日,以下简称“自
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与程序
(一)核查对象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
励对象。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三)本公司向**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
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
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
股 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2024 年 10 月
在自查期间,共有 1 名核查对象存在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公司结合本次激
励计划的进程以及该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经核查,其在自查期间买卖
公司股票,系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个人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
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
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
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开
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激励对象利用激励计
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符
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
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