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部门近期针对券商的处罚,暴**行业在投行展业、人员管理、直播业务等方面仍存在诸多不规范情形。
统计显示,今年4月,证券公司及子公司、分支机构、证券从业人员共收到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及自律管理措施29单,涉及15家证券公司(含分支机构及从业人员)。从处罚事由来看,罚单主要集中在投行业务、经纪业务、从业人员管理。分析人士认为,证券公司仍需要强化内控管理,落实业务管理,强化合规意识宣导,并加强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管理。
投行业务领域监管动态频发
4月,券商投行业务“罚单”主要集中于发行股票尽职调查不到位、未尽职督导信息披露、内部控制不完善等方面。
4月18日,深交所发布三份自律监管决定,直指海诺尔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诺尔”)创业板IPO项目执业违规问题。作为项目保荐机构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两名保荐代表人被采取约见谈话监管措施。
根据深交所自律监管决定,深交所现场督导发现,海诺尔存在研发投入相关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研发费用归集及会计处理不规范等情形,申万宏源及其两名保荐代表人在执业过程中未予以充分关注并审慎核查,发表的核查意见不准确。此外,还存在核查底稿归集不完整、核查证据材料获取不充分等问题。
东方证券因在一起并购重组业务中存在违规行为而受罚。根据深交所监管函,某上市公司未在重组报告书中及时披露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影响的信息。东方证券以及项目主办人在尽职调查过程中知悉相关协议的签署,但未充分履行尽职调查职责,未督促上市公司及时予以披露。深交所决定对东方证券及项目主办人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分析人士认为,投行业务领域监管动态频发,投行人员需强化全链条风险管理,严守合规底线。
投顾直播管理仍需加强
4月,经纪业务领域处罚事由主要集中于投顾直播、适当性管理。分析人士认为,从业人员直播处罚更注重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公司制度的落实情况;适当性管理,向投资者提供测评答案仍是处罚高发点。
近年来,券商采用直播的方式进行投教活动已不是新鲜事,但是4月的3张罚单暴**该业务仍存在亟待规范的地方。
上海证监局开出的一张罚单显示,华兴证券上海浦东新区杨高南路证券营业部个别员工存在未按华兴证券制度规定及时报备相关直播活动,且直播过程中存在涉及具体证券的投资建议的情形,反映出该营业部合规管控不到位,不符合《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条的规定,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四项的规定。
粤开证券也因为直播业务不规范受到上海证监局处罚。处罚文件显示,粤开证券上海浦东新区杨高南路证券营业部在开展证券投资顾问业务过程中,存在未按粤开证券制度规定对相关直播内容进行审核,相关投资建议信息未记录留存等情形。上海证监局决定对该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券商开展互联网展业,特别是直播,应严格根据公司内部制度要求,落实事前审批、事中监测、事后留痕抽查等全链条管理,保障合规展业。同时,公司应借助合规培训、案例警示等方式,强化相关业务条线人员合规意识。
严查从业人员违规炒股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监管部门又披露了多起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案例。
5月12日,新疆证监局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银证券一营业部时任财务主管朱某因违规买卖股票受到行政处罚。
上述处罚公告显示,朱某于2019年3月1日至2025年1月28日在中银证券乌鲁木齐东风路营业部担任财务主管,是证券从业人员。监管部门查明,朱某存在控制使用他人账户违规买卖股票的行为。2019年3月1日至2024年6月21日期间,朱某控制使用“徐某花”在长江证券、中银证券和国泰君安证券开立的普通证券账户进行股票交易,累计买入金额2952万元,累计卖出金额2941万元,合计亏损20万元。账户内资金主要来源和去向为朱某本人。
4月24日,湖南证监局披露了一则监管措施决定显示,经查,作为证券从业人员,陈某友在2025年2月25日以前存在使用他人名义开立证券账户并持有、买卖股票的行为。湖南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安徽证监局4月2日公布4张罚单,直指券商员工存在“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买卖股票”等违规炒股行为。
近年来,监管部门多次重申要严防证券从业人员炒股,打击力度明显抬升。“一案双罚、多罚”逐渐常态化,除从业人员个人受罚外,相关机构也会因内控存在问题被追究连带责任。
2024年以来,对于违规炒股行为,监管行动也在持续加码。据不**统计,2024年,有近20家券商因员工违规炒股行为被罚,罚单数量总计接近120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