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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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重组前发生业绩异常或本次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的相关
事项专项核查意见
中兴华专字(2025)第 020120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南京化纤”)拟通过资产
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南京工艺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南京工艺”)100%股份,并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
按照**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
中“1-11 上市公司重组前业绩异常或拟置出资产的核查要求”(以下简称“核查
要求”),我们结合上述审计及其他相关工作,对南京化纤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
现将核查工作报告如下:
一、最近三年规范运作情况,是否存在违规资金占用、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形
根据南京化纤 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年度报告,天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出具的 2022 年度
(天职业字20234707 号)、2023 年度《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 (天职业字2024
第 11162 号)、2024 年度《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5第 17312 号)以及天职
**出具的天职业字202318926 号《关于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4第 20744
号《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天
职业字2025第 21204 号《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
情况的专项说明》以及上市公司公告、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文件,查询**
证监会、上交所网站,并经上市公司确认,南京化纤最近三年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
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的情形、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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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最近三年业绩真实性和会计处理合规性,是否存在虚假交易、虚构利润,
是否存在关联方利益输送,是否存在调节会计利润以符合或规避监管要求的情形,
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是否存在滥用会计政策、会计差错更
正或会计估计变更等对上市公司进行“大洗澡”的情形,尤其关注应收账款、存
货、商誉大幅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形等
(一)最近三年的业绩真实性和会计处理合规性,是否存在虚假交易、虚构利润
我们查阅了南京化纤最近三年年度报告及相关财务报告公告,并查阅了审计机
构天职**对上市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天职业字
20234707号、天职业字202411162号、天职业字202517312号),上述审计报
告的类型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查阅了天职**对上市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内部
控制出具的《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318913
号、天职业字202420735号、天职业字202521190号),认为上市公司于2022
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我们对南京化纤2023年、2024年进行净资产审计,并对净资产审计出具标准
意见,我们核查了资产、负债情况,收入成本及其他重要科目,我们认为上市公司
最近三年不存在虚假交易、虚构利润的情形,不存在调节会计利润以符合或规避监
管要求的情形,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二)是否存在关联方利益输送,是否存在调节会计利润以符合或规避监管要求
的情形,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我们查阅了天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南京2022年度、2023
年度、2024年度出具的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34707号、天职业字202411162
号、天职业字202517312号),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为无保留意见,查阅了天职国
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南京化纤2022年度、2023年度的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出具的专项报告(天职业字202318926
号、天职业字202420744号),并查阅了南京化纤最近三年的关联交易公告、董
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等相关公告。
经核查,南京化纤最近三年不存在关联方利益输送的情形,南京化纤最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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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调节会计利润以符合或规避监管要求的情形,相关会计处理在所有重大方面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三)是否存在滥用会计政策、会计差错更正或会计估计变更等对上市公司进行
“大洗澡”的情形
我们查阅了天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南京化纤2022年度、
202411162号、天职业字202517312号),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为无保留意见。并
查阅了南京化纤最近三年的相关公告。南京化纤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会计估计变更情况如下:
(1)2022年度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南京化纤2022年度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2023年度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6号》(财会〔2022〕31
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会计政策变更导致
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影响金额
额为 296,438.65 元,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递 132,270.22
延所得税资产”列示金额为 164,168.43 元;
额为 49,997,447.97 元,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 176,350.94
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 “递延所得税负债”列示金额为 49,821,097.03 元;
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 2023 年 1 月 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列示金额为
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 在交易 -110,095,170.79 元,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未 40,726.44
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 分配利润”列示金额为-110,135,897.23 元;
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023 年 1 月 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少数股东权益”列示金额
为 79,845,021.45 元,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少 -84,807.16
数股东权益”列示金额为 79,929,828.61 元;
额为 829,453.08 元,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递 310,652.70
延所得税资产”列示金额为 518,800.38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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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影响金额
额为 49,920,137.33 元,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 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列示金额为 49,920,137.33 元;
分配利润”列示金额为 65,509,187.95 元;
数股东权益”列示金额为 115,046,265.84 元;
(3)2024年度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号》(财会〔2023〕21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金额。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项目无影响。
号》(财会〔2024〕24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金额。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项目无影响。
变更情况。
经核查,以上会计政策变更系南京化纤执行财政部相关规定,南京化纤不存在
滥用会计政策、会计差错更正或会计估计变更等对上市公司进行“大洗澡”的情形。
(四)应收账款、存货、商誉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南京化纤最近三年主要科目减值损失情况(损失以“-”号填列)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信用减值损失 -9.39 -283.58 78.89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4,490.86 -1,764.56 -1,064.58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17,601.73 -3,764.55 -1,351.84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4,577.50 -523.01
商誉减值损失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我们查阅了南京化纤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以
及天职**出具的《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34707号、
天职业字202411162号和天职业字202517312号)中有关应收款项、存货、固定
资产、在建工程和商誉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了解并分析了南京化纤相关会计政策
及执行情况,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为无保留意见。
最近三年,南京化纤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及应收票据均按照公司会计政策进
行减值测试和计提坏账准备。2023年、2024年信用减值损失主要系其他应收款当期
计提的坏账准备。
最近三年,上市公司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分别为 1,064.58 万
元、1,764.56 万元和 4,490.86 万元,计提减值损失金额有所上升,主要系粘胶短纤、
莱赛尔纤维、PET 结构芯材等产品受市场供需关系影响,竞争日益激烈,产品价格
下降,导致部分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增加。针对 2024 年出现大额减值的情况均因市场行情持续低迷的不利影响造成本
期出现减值迹象,同时我们也复核了天职** 2022 年度、2023 年度披露的年度
审计报告,报告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2024 年度初步审定数据显
示上述减值均计入 2024 年度当期。因此,结合企业当期发生的减值说明和以前和
本年度年报审计情况,我们认为不存在需追溯调整至以前年度的情况。
最近三年,上市公司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减值损失合计分别为 1,351.84 万元、
市公司子公司金羚生物基生产的莱赛尔纤维于 2024 年正式投产,在实现投产之前
公司无法准确预估单位生产成本以确定产品未来毛利水平,同时根据过往化纤行业
经验判断莱赛尔纤维市场价格仍存在企稳回升的可能,因此 2024 年之前未对在建
工程计提减值准备,2024 年正式投产后受行业产能扩张过快、市场需求不及预期、
投产初期优等品率有待提高等因素影响,年内产品价格进一步下降并与生产成本出
现倒挂、机器设备开工率不足,导致莱赛尔纤维主要生产设备及在建生产线存在减
值迹象;另一方面,上市公司子公司上海越科生产的 PET 结构芯材由于下游风电
市场需求变化,生产线不能满负荷运转,部分生产设备暂时处于闲置状态,存在减
值迹象。因此,上市公司委托评估机构对相关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进行评估,根据
评估结果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
无商誉。
南京化纤制定的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及自身实际情况,并按照既
定的会计政策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经核查,我们认为南京化纤最近三年应收账
款、存货、商誉减值准备计提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三、拟置出资产的评估(估值)作价情况(如有),相关评估(估值)方法、
评估(估值)假设、评估(估值)参数预测是否合理,是否符合资产实际经营情
况,是否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等
评估机构江苏华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按照
必要的评估程序,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对拟置出
资产进行评估,**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拟置出资产的评估值。
根据江苏华信出具的《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南京工艺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涉及的置出资产及负债
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苏华评报字2025第 108 号),本次评估结果
如下:经采用资产基础法,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净资产账面值 55,738.25 万元,评估值 72,927.12 万元,评估增值 17,188.88 万
元,增值率 30.84%。拟置出资产评估作价为 72,927.12 万元,与资产基础法评估结
果不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