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人”)作为德
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兔宝宝”或“公司”)2021 年度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限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目前,
持续督导期已经届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何质询和调查。
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三、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报披露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25 日,2024 年年报披露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25 日。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的规定,对兔宝
宝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积极配
合**证监会的审核,组织兔宝宝及其他中介机构对**证监会的反馈意见进行
答复,按照**证监会的要求对涉及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
或者核查,并与**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要求向其提交推荐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上市所要求的相关文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在持续督导阶段,保荐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源的制度;
控制制度;
行信息披露义务,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事前或事后审阅;
内部审批程序、信息披露制度及关联交易定价机制,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
性;
券交易所报送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年度保荐工作报告等材料;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保荐机构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公司未发生重大事项并需要保荐机构处理的
情况。
六、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公司对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在保荐中的尽职调查、现场检查、持续督导培训、
口头或书面问询等工作都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不存在影响保荐工作的情形。公司
能够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及时、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对于持续督
导期间的重要事项,公司能够及时通知保荐人并与保荐人沟通,同时根据保荐人
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兔宝宝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提供专业意见,并就非公
开发行股票和持续督导过程中的具体事项出具相关意见,积极配合保荐人开展核
查与协调工作。
八、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兔宝宝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效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
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兔宝宝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已使用
完毕,募集资金账户已注销。
九、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审阅了持续督导期间兔宝宝的各类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保荐人认为:
兔宝宝持续督导期间的信息披露情况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要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十、**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